“雪梨枪”直播淫秽视频牟利案在我市宣判
作者:刘菲 文/图      来源:     日期:2016-11-28    

  林某被判刑4年、罚金10万并没收作案工具


  本刊消息 今年3月,一段名为“成都4P”的淫秽色情视频在网上火热传播。警方很快查实,这段淫秽视频时长约为2分钟,画面中有2男2女,其“表演”尺度之大令人咋舌。三名95后女孩、31段不堪入目的淫秽视频、4万余人的“拥趸”……为了使自己成为“网红”,网名“雪梨枪”的网络女主播伙同他人录制淫秽视频吸引人气,并借此牟利。

  经查实,被告人林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制作、传播淫秽视频共计31部,注册会员达1100人以上,获利达七万五千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11月23日下午,绵竹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犯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作案工具手机、电脑等予以没收。

  据了解,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通过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就构成了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达到5倍以上25倍以下,则处3—10年有期徒刑。另外,注册会员达到200人以上,即便没有谋取利益,只要传播面达到了200人以上也会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