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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12月1日正式启动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6-12-02
本刊消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从12月1日正式启动,缴费集中办理期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据了解,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是:一档18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大中专(职)院校学生按一档缴费标准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未成年人25元/人·年,成年人60元/人·年。 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任选一个档次参保缴费。其中,我市户籍居民(学生除外)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个档次在户籍所在乡镇、村(社区)参保缴费;持《居住证》的人员在居住地社区(村)参保缴费;中小学校(含公立幼儿园)、大中专(职)院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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