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存放物业处被人取走责任该由谁担? 律师:视情况而定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7-01-11    

  本刊消息 为了方便,现在不少市民都会选择快递到家,但是难免遇到自己不在家的时候。这时,快递就会把包裹放在小区门卫处,以便业主回来的时候自取。但如果快递被别人领走了,责任该谁来承担?近日,家住盛世华章的钟晓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况。

  1月6日上午,正在上班的钟小姐接到了快递小哥的电话,说是包裹到了,已送至小区门口。钟小姐便叫快递员把包裹放在了门卫处,等到下班回家取时,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包裹了。找到物业,物业表示会尽力帮助寻找,如果找不到的话责任也不在物业。随后,钟小姐又找到快递公司,快递公司认为东西送到物业他们就没责任了。两边都不肯担责,钟小姐的包裹也一直没能找到,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走访了我市城区多个小区发现,物业代收包裹现象普遍存在。虽然有些小区已安装了包裹收件箱,业主凭包裹单据和密码才能取件,但由于存储数量有限,大量的包裹只能堆放在门卫处,业主按照自己的姓名自取并在登记本上签字,物业也不会逐一确定取件人的身份,这就有可能造成错拿和误拿情况的存在。

  对于钟小姐遇到的这种情况,记者咨询了四川豪迈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德军。袁律师表示,如果是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交给小区物业签收,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应由快递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业主同意由小区物业签收快递,快递公司便没有责任。业主让物业代收快递的行为属于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业主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失就只能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