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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措并举全力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7-01-23
本刊消息 寒冬时节,群众冷暖系心间。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温暖过冬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统筹安排、多方筹措资金,积极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妥善安置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全力确保精准扶贫对象、农村困难老年人、特困人员、高龄老人等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推进精准扶贫。为准确掌握低保、五保、伤残、“三孤”等特殊困难群众衣被、口粮等需求情况,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深入村组调查摸底,建立包括困难群众基本情况、物资需求和发放情况、帮扶措施、联系责任人等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基础台账,做到情况清、任务明、工作细。妥善解决城乡困难居民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加强城乡社会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我市始终把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同调整产业布局、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扶贫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将农村幸福院建设列为全市民生工程向全市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从2013年至2016年全市共建成农村幸福院42处,解决了30000多名农村老年人集中养老问题。新建成农村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12个,覆盖近33000名农村老年人,为他们提供日常照料、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居家养老服务。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三是提高特困人员供养和护理水平,适度保障基本生活和护理服务。一方面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300元/人/月,集中供养不低于40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已超过省市要求标准,供养标准达到620元/人/月。另一方面按照入住特困人员人均1500元/人的标准预算护理经费,其次按照10名入住特困人员配备1个护理人员的标准测算护理人员补助支出。 四是加大投入,确保救助政策落实到位。2016年以来,我市财政部门坚持民生项目支出优先的原则,不断压缩一般性支出,增加社会救助等民生投入。2016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等救助支出达到了11659.12万元,各项救助资金的足额安排,确保了救助政策的落实。 五是高龄津贴实现全覆盖。从2013年开始,我市率先为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为我市8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普惠制发放高龄津贴,并扩大发放范围,将领取离退休工资、社保退休工资和低保金的高龄老人也纳为发放对象。2016年对全市1.38万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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