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超12万元的,记得3月底前报税哦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7-02-09    

  本刊消息 自2017年1月1日起,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拉开序幕。市地税局工作人员提醒,凡是在2016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完成纳税申报。

  去年我市个人所得税征收创新高

  据悉,2016年我市入库个人所得税39203万元,同比增收26139万元,增长200.08%,创下近年历史新高。其中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同比增收2308万元,增长53.20%;完成2015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的人数868人,较目标增加230人,合计申报应纳税所得额12381万元,申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935.69万元。

  市地税局综合科科长陈莉介绍,从数据来看,我市高收入者所得主要来源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陈莉表示,自2011年个税起征点提高以来,6年时间我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增长了一倍。从行业分布来看,6年间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其中2011年前后我市高收入群体多来自房地产、矿山等行业,从2013年开始,高收入群体则主要来自金融业、酒类制造业等。

  逾期不按规定申报的将被罚款

  市地税局提醒,如果市民2016年度取得的个人所得达到12万元,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税款,均应在申报截止日(2017年3月31日)前,尽快到市地税局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或超过12万元:(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包括股票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