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水、土壤相关法律法规选登(之二)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03-30    

  水十条

  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最早叫“水计划”,因为与已经出台的“大气十条”相对应,改为“水十条”。

  节选:

  ①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②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积极保护生态空间。

  ③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控地下水超采。

  ④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完善法规标准。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标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⑤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防治地下水污染。

  ⑥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