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处5起非法占用林地和无证运输木材行为
作者:刘菲 杨祯康      来源:     日期:2017-04-18    

  本刊消息 为捍卫绿化全川发展成果,进一步加大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力度,市森林公安局对全市山区和沿山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查处5起非法占用林地和无证运输木材行为,其中2起已经办结。

  3月29日,民警在排查中发现,我市某非煤矿山企业在清平镇湔沟村1组,小地名为“假哥林”的地方占用林地开采水泥矿。经过调查,被占用的林地为薪炭林,面积为4.97亩,这片林地并未办理征占林地许可证,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属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市森林公安局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对该企业立案,责令企业6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处罚款49695元。

  3月12日,木材经营加工户李某某在未办理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将购买的木材从清平镇运至年画村,途经萤飞谷大桥时被巡逻的民警查获。在调查询问中,李某某对违法运输的事实供认不讳,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做出林业行政处罚。

  记者从市森林公安局获悉,结合我市资源分布和过往发案特点,该局将滥伐、盗伐等违法行为列入排查重点,充分运用信息化侦查手段,进一步加强了线索摸排研判、卡点阵地布控和林区清理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