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换不动产权证 你需要注意这些事
作者:谭明剑 文/图      来源:     日期:2017-05-12    

 

  本刊消息 “房产证全部要换成不动产权证了,房产证还有没有用哦?”近段时间,不少市民在热议有关不动产权证的话题。而网络上也出现了类似“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的内容,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有什么区别?对市民有无影响?5月10日,记者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走访。

  停发房产证,并不意味着房产证失效

  据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股工作人员陈丹介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从去年8月份开始,我市便开始实行停发房产证,改发不动产权证。陈丹说,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房产证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市民不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就不需要换证,原来的房产证继续有效。没有规定要在一定期限内换证,也不需要在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时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以后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陈丹介绍。

  不动产权证能更有效保护个人产权

  那么,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有哪些区别呢?据悉,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防伪用)、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的具体地理位置)、使用期限(所有年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码”,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相比,个人产权(房产、土地、林地)等不动产得到更加有效保护;办手续更加便捷,转卖房屋时一证解决;交易更安全,可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解决一房多卖的风险。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办理1000余份不动产登记。为方便市民快捷办理,中心还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不方便到政务中心办理的人群,实行上门服务,有效地推进了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