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猴子”一家4口被困牛鼻村10年
作者:刘菲 文/图      来源:     日期:2017-06-15    

  初步判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藏酋猴


  近日,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我市汉旺镇牛鼻村一农家乐非法饲养了几只“孙猴子”。经过前期缜密的摸排部署,6月13日,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对非法饲养的4只猴子进行登记保存,并将猴子暂时寄养到德阳市博爱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农家乐里豢养着4只“孙猴子” 两只已达10年

  13日上午,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汉旺镇牛鼻村的一农家乐内发现了4只猴子。猴子被关在农家乐入口处的一个巨大铁笼子里,毛发整体呈灰黑色,其中体型最大的一只右前掌缺失,直立起来约80公分高,体重约20多斤,且性情较为凶恶,陌生人靠近它时便会露出尖尖的牙齿示威。而其余三只体型稍小的猴子,见到陌生人靠近,会显露出不安,在铁笼中上蹿下跳。不过当有人拿来新鲜草叶,4只“孙猴子”又会小心翼翼靠近,将食物接到嘴里大快朵颐。

  农家乐负责人王华(化名)说,体型稍大且性情凶恶的那只是公猴,另一只面部皮肤呈红色的是母猴。2007年底,清平小木岭漫山遍野白雪覆盖,为寻找食物,公猴便带着体型尚小的母猴闯进矿工存放饭菜的房子,刚好被开货车到山上跑运输的亲戚发现。“发现它们时,公猴右前掌受伤,两只猴子已经奄奄一息,如果不救可能就要死了。”于是亲戚将两只猴子带下山,并托付给他的外孙李强(化名)救治。找村医救治、小心照顾饮食,半个多月后两只猴子身体逐渐好转,随后李强将猴子带到王华的农家乐里托他照顾。

  王华说,想着猴子毕竟还是生活在山里自在些,2010年至2012年间,他先后三次将猴子放生,不过习惯了被饲养,猴子不愿离去,最长一次离开半个月后又跑回了农家乐。此后,他们就将两只猴子一直养着。

  2013年和2016年,两只猴子先后生下了两只猴宝宝,两口之家变成了四口之家。为了给猴子更好的生活环境,也避免伤到前来吃饭的顾客,前些年,他们又请人专门定制了一个大铁笼。“平时就给它喂花生、苹果等蔬菜和水果,自家养的鸡下了蛋也会煮给它们增加营养。”

  “我们是接到群众举报称,这里非法饲养猴子。”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说,接到举报后,他们进行了前期摸排,发现情况属实,便立即启动办案程序。

  已被送至救护中心 可能是藏酋猴

  随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对4只猴子进行登记保存,并于当天下午传唤了王华的外孙,也是4只猴子的饲养者李强。通过普法教育,李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他说,以前不晓得无证养猴子是违法的,现在知道了,一定积极配合调查。

  13日下午,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将4只猴子送到了德阳市博爱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暂时寄养。据救护中心主任舒照友介绍,“从猴子的外形上看,应该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藏酋猴。”由于猴子被豢养了很久,如果贸然放归自然,它们很可能不适应。因此,他们将先暂时寄养在救护中心,等有条件了再放归野外。

  那么,私人能够饲养猴子吗?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杨祯康介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饲养野生动物(包括外来物种),必须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而办理许可证除了必须要出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还需要具备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设施,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最后还需保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而根据猴子品种和保护级别的不同,还要按要求逐级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