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驯养藏酋猴被罚2000元
作者:刘菲 文/图      来源:     日期:2017-06-26    

 

  本刊消息 记者从我市森林公安局获悉,6月13日从汉旺镇牛鼻村救出的四只猴子经鉴定是藏酋猴,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市森林公安局已经对无证驯养藏酋猴的雷某做出罚款2000元并没收其所饲养的藏酋猴的处罚。

  6月13日,绵竹市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在汉旺镇牛鼻村某农家乐查获无证驯养的野生动物。经查,农家乐老板之子雷某在没有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无证驯养野生动物。当天,市森林公安局对其无证驯养的四只猴子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经鉴定,无证驯养的四只猴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藏酋猴。通过说服教育,雷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以及《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市森林公安局对雷某无证驯养藏酋猴的行为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雷某无证驯养的四只藏酋猴;2、并处罚款2000元。

  目前,四只藏酋猴已被送往德阳博爱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