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巡察玉泉镇整改情况通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08-2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玉泉镇进行了集中巡察。巡察意见反馈后,玉泉镇党委围绕存在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巡察发现的2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单位按规定办理。现将玉泉镇巡察整改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针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修改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中共玉泉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中共玉泉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要求中心组每年学习不少于12次,纪检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落实“三转”要求,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进行廉政谈话30人次。

  针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进一步严格落实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组织村社干部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对“两新”组织的指导,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巡察整改,镇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建立健全票据领用、报销、保存和登记报告制度;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定《镇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执行A级风险防控制度,对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岗位轮换;清退违规报销的费用。

  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作风不实问题,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完善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久拖不决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镇财政不出资举办民俗活动。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和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记实制度》;强化干部党性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法制宣传、经常性警示教育;注重村(社)后备干部的选拔、教育和管理。

  针对执行低保政策优亲厚友等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追究相关村组干部责任;下发《玉泉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村社“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对机动田地力保护费管理开展检查;召开统征土地使用规划专题研讨会,完善场镇基础设施建设;联合市级部门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