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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发酵乳过期一个多月 工商部门:可及时投诉维权
作者:申梨 文/图
来源:
日期:2017-09-06
本刊消息 “我昨天买的风味发酵乳竟然过期一个多月了!”9月4日下午,家住城区安顺路36号的李先生打进本刊热线(6209581)反映,他于9月3日中午在绵竹公园附近某家小卖部购买了一盒过期发酵乳,导致孩子拉肚子。李先生心里懊悔不已,用他的话说,自己的粗心导致孩子遭罪,心里十分不爽! 据李先生介绍,周日上午,孩子吵闹着要去公园玩耍,午饭过后,他和妻子带着孩子来到绵竹公园玩耍,孩子吵着想喝酸奶,自己便在附近的小卖部买了一盒发酵乳。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问店主有没有自家孩子喜欢的风味发酵乳,店主转身从冰箱里取来了一瓶发酵乳递给他,他想都没想就买下并拆开给孩子喝。谁知十几分钟后,妻子突然告诉他买的风味发酵乳已过期了。李先生当时还不相信,但仔细查看瓶上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发现确实过期了。之后,李先生和妻子来到小卖部,店主承认发酵乳过期一事,表示愿意重新换新鲜的或者退款,李先生想到一瓶发酵乳不值钱就没要退款,但当天傍晚三岁的女儿却拉起了肚子,这令李先生懊恼不已。 9月4日下午,记者从李先生提供的发酵乳瓶身上看到,该盒风味发酵乳净含量160克,盒身上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7月2日,瓶身标注的保质期为21天低温冷藏。不难看出,截至目前,已经过期40多天。 针对李先生的遭遇,记者随即来到李先生购买发酵乳的小卖部了解情况,据店主介绍,这些发酵乳是刚进回来的,当时厂家送货时正遇大雨天气,她匆忙收下了货物并未及时查看生产日期,才导致发生卖过期发酵乳给李先生这一尴尬事件。“今天那批发酵乳都已经退回去了,因为供货商无意间发错货了,现在他们正在回收。”店主表示,因自己的疏忽,导致李先生孩子喝到了过期乳制品拉肚子,她表示十分抱歉,并愿意退还李先生的钱并赔偿医药费,而她的损失将由供货商赔付。 随后,记者联系上我市工商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可以和商家先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功,可拨打12315维权,也可以到他们单位投诉。 “我根本不想要赔偿,我只是希望商家讲诚信,保证消费者身心安全,不要再卖过期商品给市民。”李先生提醒市民,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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