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成功调解一起“要约邀请”式合同纠纷
作者: 赵欣欣 王平
来源:
日期:2017-09-27
衣服标价226元 商家却说标错了要求顾客添钱 9月21日下午5时许,剑南工商质监所的办公电话骤然响起,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其在市区某服装店以226元的价格购买一件外套,商家反悔,要求按262元结算。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经调查,该衣服吊牌上明码标价为226元,消费者试穿满意后,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了货款。王女士离店时,商家却称衣服标错价格,售价应为262元,要求消费者补齐36元差价后方可离店。双方争执无果,王女士便拨打12315投诉热线寻求帮助。 调解中,商家坚持该衣服售价应该是262元,消费者必须补齐36元的价差。消费者认为,自己购买的衣服明码标价为226元,且已付款,不应该再支付多余的36元。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商家的标价是一种“要约邀请”式合同,双方已按合同规定履约完毕,商品的所有权也应该随之转移。 经过执法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商家同意消费者取走衣服,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