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成功调解一起“要约邀请”式合同纠纷
作者: 赵欣欣  王平      来源:     日期:2017-09-27    

  衣服标价226元 商家却说标错了要求顾客添钱
  工商成功调解一起“要约邀请”式合同纠纷


  本刊消息 9月21日,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剑南所成功调解一起在服装消费中引发的“要约邀请”式合同纠纷,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受到消费者好评。

  9月21日下午5时许,剑南工商质监所的办公电话骤然响起,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其在市区某服装店以226元的价格购买一件外套,商家反悔,要求按262元结算。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经调查,该衣服吊牌上明码标价为226元,消费者试穿满意后,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了货款。王女士离店时,商家却称衣服标错价格,售价应为262元,要求消费者补齐36元差价后方可离店。双方争执无果,王女士便拨打12315投诉热线寻求帮助。

  调解中,商家坚持该衣服售价应该是262元,消费者必须补齐36元的价差。消费者认为,自己购买的衣服明码标价为226元,且已付款,不应该再支付多余的36元。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商家的标价是一种“要约邀请”式合同,双方已按合同规定履约完毕,商品的所有权也应该随之转移。

  经过执法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商家同意消费者取走衣服,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