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卷自查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作者:马东勇 王勇     来源:     日期:2017-11-03    

本刊消息 针对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落实不主动、信息掌控不及时、监督考核模式单一等普遍问题,我市创新推行“问卷自查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分层分类”精细把控。从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始部署,分门别类地针对对象、岗位特点,选择不同内容,突出不同重点。从2017年全市科级干部签订的225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来看,政府与党委相比,突出“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乡镇与部门相比,突出属地管理和选人用人责任;人大、政协、法检两院的均不同,突出专职专责,同时指导乡镇与村级签订责任书600余份。紧抓“一把手”这个关键点,制定《履责记实本》,将责任书规定的条款再细化、再梳理,督促“一把手”按时部署推进、如实履责留痕。

“问卷自查”精准梳理。根据履行主体责任对象的岗位职责,为不同的对象量身定制自查问卷,设定问题一般为30个,涵盖“四个亲自”、“五项机制”、责任分解、调查研究、惩防预腐、约谈提醒等各项内容,由履责人逐条核定、亲自做答,且在问卷最后作出“自查情况属实”的书面承诺。“问卷自查”既对履责对象的全面提醒,又帮助其对履责内容整合归纳、对时间节点再次梳理、对履责情况全面总结。9月底,市纪委向全市各单位发放并收回问卷79份,集中分析梳理问题6个,释疑28次。

追究问责“利剑”高悬。市纪委深刻把握从严执纪要求,高悬追究问责“利剑”,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开展谈话提醒4463人次;坚持紧盯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通报诫勉24人;坚持精准问责、“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人予以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