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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来啦!明年1月1日起正式开征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7-12-28
本刊消息 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保税开征后,哪些纳税人需要缴纳环保税?哪些情形可暂免征收环保税?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地税局综合股股长陈莉。 开征环保税将进一步完善绿色税收体系 据悉,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看,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环保税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陈莉介绍,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将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居民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不需缴纳环保税 据了解,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陈莉告诉记者,虽然居民个人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对环境影响很大,但考虑目前我国大部分市、县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已进行集中处理,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为顺利实施费改税,避免增加纳税人负担,所以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将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个人未列入征税范围,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4项污染物为征收对象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保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具体应税污染物依据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立法未将建筑噪声和交通噪声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今后根据噪声污染监测水平的提高,待具备征税条件时,再考虑对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征税。 同时,为了减少污染物直接向环境排放,鼓励企业和单位将污水和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税法规定两种情形不用缴纳环保税:一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二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一律纳入征税范围,照章征税。 以下情形可暂免征收 根据税法规定,下列五种情况可暂予免征环保税:一是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是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三是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四是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五是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此外,下列两种情况可减征环保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环保税按月计算 按季申报缴纳 陈莉介绍,环保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同时,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此外,环保税采取“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申报主体责任,强化税务机关与环保部门的配合协作,有力推动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向市场监管的角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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