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分析研判暂行办法》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8-01-09    

本刊消息 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进一步增强班子配备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科学性,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我市经过前期试点,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绵竹实际,近期正式出台《绵竹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分析研判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政治表现、综合能力、工作实绩、廉政建设等情况和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品德、能力绩效、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适时开展集中调研,作出评价。《办法》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市级部门、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经常性分析研判。

《办法》指出,分析研判工作按照制定方案、收集信息、个别谈话、实地调查、综合分析等程序进行。分析研判工作组在初步分析、个别谈话、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讨论形成研判报告,并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分析研判情况信息档案。

《办法》明确,经常性分析研判可不定期进行,原则上每年对全市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一次。分析研判情况根据需要可采取一定方式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必要时可约谈其班子成员。分析研判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