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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今年春节二环路以内禁燃禁售烟花爆竹
作者:刘菲
来源:
日期:2018-01-18
本刊消息 燃放爆竹虽是传统风俗,但带来的危害也不容忽视。1月17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城区二环路以内将全时段禁燃禁售烟花爆竹。 据市安监局危化股工作人员介绍,为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美丽的人居环境,今年春节我市城区二环路以内将实行全时段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所有城区内的零售网点将不予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旦发现违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将全部没收经营产品,并视实际情况处以2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另外,市民若发现禁燃禁放区域内有商家销售烟花爆竹,可拨打电话0838—6202051举报。 相较于往年,今年我市乡镇各零售网点的办证许可要求也有所提高。要求零售网点间距离不得低于50米,网点与人员密集场所间距离不得低于100米,网点与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间距离不得低于100米。所有“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网点将一律不予颁发新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另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须满足“专店”销售条件,即网点门面面积须达到10平方米及以上的标准,不允许混存混销。 同时,自2017年11月开始,市安监局对辖区内各类烟花爆竹零售点和批发企业进行了集中专项检查,严格把关烟花爆竹经营申请手续和经营资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据了解,迄今为止,在集中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零售网点存在无证经营、消防通道堵塞、异地销售等违法违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安监局取缔了富新镇、新市镇两家零售网点,对3家存在隐患的零售网点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市安监局也提醒,市民发现违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电话0838—620205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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