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集中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03-15    

本刊消息 2018年1月至2月,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工商质监局、富新镇、商务局、市委农工委、广济镇、市委老干部局、供销联社、扶贫移民局、防震减灾局、市委编办、团市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板桥镇14个党组织集中反馈十三届市委巡察情况。

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的14个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等问题比较突出。对巡察了解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组已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规定转市纪委处理。

巡察反馈时,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反馈了巡察意见和整改建议。

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就巡察整改工作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二是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真实,要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剖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和责任人,以实际行动推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市委巡察组组长及成员,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被巡察单位机关干部、离退休同志代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书记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