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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8-04-09
本刊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委编办、市法制办获悉,为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市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国务院、省、市政府简政放权和政府部门职能调整变更、增加等情况,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不断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据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增加(含设定、下放等)、取消和变更(含暂停、启用等)等情形。 按照要求,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机构编制机关职能调整文件公布之日起10日内,由行政权力部门提出书面行政权力调整申请,市政府法制办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市委编办5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清单审核,并反馈审查结果。审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申请部门需将修订后的“两个清单”进行网络公示,并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此外,未经批准,各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内容,对擅自增加行政权力事项、自行更改权力事项要素、变相实施已取消下放或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的,对不按程序要求完成动态调整的,将由我市监察机关督促整改。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市“两张清单”经行权部门自查自清、法制办集中审查、市委编办审核、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等步骤,30余个政府部门调整修订权力清单事项共计2275项,其中取消924项、增加854项、调整497项;责任清单事项共计2412项,其中取消924项、增加854项、合并194项、修订411项、调整29项。调整修定完善后,全市现有权力事项共计5557项,责任清单事项共计5487项,并已于去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目前,涉及相关部门“两张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正有序推进,将进一步实现“两个清单”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权力运行动态监督管理机制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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