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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业务工作对接会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8-04-24
本刊消息 4月20日,绵竹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业务工作对接会。会议就2018年绵竹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对市委巡察工作和乡镇党委巡检村(社区)工作作了强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杨凯对工作提出要求。 杨凯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全面”意味着要覆盖各领域、各部门、各层级,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从严”就是要坚持“严”字当头,对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杨凯要求,要讲政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讲方法,理顺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主责办与纪委、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讲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点要厘清“三层关系”:一是要厘清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同时要把握好职责界限,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之下,进一步深化“三转”。二是要厘清乡镇主责办与乡镇纪委的关系。乡镇主责办成立以后,承担着全面从严治党日常协调、组织实施、情况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乡镇纪委不得承担主责办的日常工作,两者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相互补位,共同承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三是要厘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日常主体责任工作由驻在部门主责办承担,派驻机构全面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派驻机构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所属系统和行业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各乡镇、市级部门(单位)主责办主任,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德阿产业园区、绵竹高新区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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