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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用3年时间整治“腐败”和“作风”问题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8-06-13
本刊消息 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6月1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市决定用三年时间(2018年至2020年),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 剑指“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保” 据悉,近年来,我市建立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以及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9157人,农村低保对象17518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3700人。2017年底,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520元/月,农村为每人每年4200元,人均月救助水平分别达到267.2元和174.2元。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记者了解到,此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重点治理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其中,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严厉惩治农村低保经办人员和乡镇、村(居)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问题。作风问题方面,将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对象不精准、措施不到位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时效等问题。 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治”出实效 据了解,2018年我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分为4个阶段。其中,6月8日前为安排部署阶段,召开部署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6至8月为全面自查阶段,包括对现有农村低保兜底对象进行重点核查和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6至8月为检查督查阶段,通过随机抽查、暗访督察,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6至12月底为集中整改阶段,包括加强核对,规范行政文书,推行长期公开,规范系统应用,完善体制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黄效鋆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将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以“应保尽保、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为目标,实现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精准、分类救助标准细化准确、动态管理有效、档案数据真实完整、低保政策执行到位、监督管理机制健全,确保“治”出实效,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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