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小微企业再收减税“红包”
作者: 张娟     来源:     日期:2018-06-25    

自今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本刊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自2008年首次实行6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所得税以来,减税‘门槛’先后经历了5次扩围,今年更是将标准提高到了100万元,力度空前。毫无疑问,减税新政将极大地促进全市小微企业的发展,大大激发市场活力,带来更多的创业与就业机会。”市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次标准提高,直接受益的是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范围中的企业,2017年底以前这些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而2018年至2020年三年内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当于直接降至10%。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样间接受益,因为此前这些企业享受这一政策优惠期是2019年12月31日,而现在则延长一年至2020年12月31日。

为保障政策红利落地,市国税局依托“互联网+宣传”模式,积极借助税企QQ群为小微企业送上政策“大礼包”,定期发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涉税事项提醒,开展“网上送税法”。该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面对面了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案头审核和实地核查方式,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跟进服务。注重常态化管理,定期组织业务部门核实小微企业缴纳税款情况,不定期检查督导和总结分析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通过开展事前、事中、事后跟踪问效,重点监控小微企业申报进度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准确性。同时,开展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建立政策落实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建议,有力地保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