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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联动为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建立支点
作者:马东勇 王勇
来源:
日期:2018-08-28
本刊消息 我市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相继制发《关于各级党组织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实施细则(试行)》、《谈话记录本》、《资料汇编》,为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建立支点,规范流程。 “定性定量”细化责任。出台《细则》归纳9类14种处置方式及对应的48条适用情形,横向罗列、纵向对比、层次分明。采用“分级处置”方式明确实施主体,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提醒谈话、警示约谈、批评教育、函询谈话、诫勉谈话5种谈话类处置方式纳入《谈话记录本》谈时记,由主责办专人保管,纪检监察组织适时检查,促进责任可查可控。 “以案说法”指导实践。编印《资料汇编》,充实案例59个,分为提醒谈话、警示约谈、谈话函询、诫勉、综合5大篇章,指导实践。30个综合类案例“以案说法”,深度解析通报批评、书面检讨、责令整改、在专题会上作说明等运用方式,避免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片面的理解为谈话。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中节选对应的依据,确保措施精密、有理有据、运用得当。 “月报制”分析研判。实行“月报制”进行阶段掌控和后续跟踪。通过数据比对,研判各单位党委(党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情况;通过案例简述,分析各单位党委(党组)管党治党力度,出现偏差及时纠正。自7月出台《细则》以来,各单位运用提醒谈话64次、批评教育3人次、警示约谈12人次、函询谈话8人次、诫勉5人、通报批评4人、通报批评1个党组织、责令书面检查2人、责令2人在党委会上说明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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