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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禁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8-09-06
本刊消息 在教育意识逐渐提升的当下,许多人信奉一条准则:教育改变未来。于是许多家长纷纷效仿“孟母择邻而处”,选择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但很多人却不知道,父母的失信会影响到孩子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最近,我市就出现了这样的案例。 此前,赖某等4人起诉汪某某、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年经市法院调解后达成协议:汪某某、魏某某期限内支付赖某等4人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但二人均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查封了二人在绵竹城区玉妃路某小区的房产。起初被执行的两人尚能联系,也主动与申请人协商,答应先行给付部分款项,但随后就毁约不再露面,试图逃避执行。因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房屋有抵押且在其拒不配合腾退的情况下处置存在一定顾虑,又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7月底,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的孩子在我市某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不可能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执行法官立即向教育局核实,确认该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每年逾万元,属于高收费的私立学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行为。 8月中旬,执行法官在教育局与学校的积极配合下,告知其二人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拍卖房子及车位,并承诺限期搬离房屋内的家具。目前,被执行人已经搬离房屋,该案顺利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法官在此提醒各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行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要想教育出正直优秀的孩子,则须言传身教方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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