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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经济家底” 助力高质量发展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8-09-26
我市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清查工作
本刊消息 “您好!我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调查员,这是我的工作证件,现在入户登记采集相关数据,请您配合。”9月21日,剑南镇大南路社区普查员叶春贤手持PAD设备来到大南路一家药店,对商户进行入户核实清查,分类填报清查表。 在孝德镇场镇,普查员李利君来到德阳市恒日太阳能路灯有限公司开展入户清查。“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该公司总经理卢军按照要求一一回答了李利君的提问并完成清查登记。卢军表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国家来说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需要的,因为这些精准的经济数据,能够帮助企业正确判断行情的走向、市场的形势,做好宏观规划,因此他们会全力配合与支持,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据悉,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摸清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市普查中心主任杨庭军告诉记者,作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阶段的关键环节,我市已于9月初全面启动入户清查工作,全市485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正深入各乡镇对普查对象采取“地毯式”入户清查,预计9月底结束清查工作。10月15日前还将查疑补漏,对部分清查对象的信息进行补充核实、评估分析。 杨庭军还提醒,经济普查取得的各项资料,将严格限于经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希望普查对象能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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