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共法律服务走到群众身边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8-10-16    

——我市推进市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纪实

 

近年来,从城镇到乡村,我市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集聚优质资源,打造惠民服务窗口

2018年10月8日上午,汉旺镇的陈女士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给予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并耐心地了解情况,陈女士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援助条件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给她指派了援助律师,陈女士感到很满意。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在政务服务中心E区一楼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明确其功能定位,并进一步在配置设备、完善机制、规范运行等方面狠下功夫,加大了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要素集成,实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苗说,“区别于传统的办公室,开放式服务窗口,让法律援助更加贴近群众。同时,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轮流坐班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为群众零距离提供法律帮助。”

做优司法所,筑牢基层法治阵地

如果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成,集聚了优质的法治资源,让群众享受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那么遍布各乡镇的司法所则筑牢了基层法治阵地。

2018年8月13日,土门镇村民曾某和李某愁眉苦脸地来到土门司法所,诉说他们为同镇村民蒋某和周某打田却至今没有拿到工钱的事情。土门司法所所长徐守椿接待了两人,经过了解得知蒋某和周某对曾某和李某打田的效果不满意,导致了双方有争议,所以工钱迟迟未付。随后,在徐守椿和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乡镇司法所为基础,加快推进(除已建成的孝德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外)20个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置法律服务工作接待窗口,统一受理乡镇范围内的法律咨询、公证咨询、矛盾纠纷、法律援助咨询等业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日常法律服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健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2018年6月,富新镇杜茅村80多岁的王大爷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的儿子生病后瘫痪在床,可儿媳妇却把家里的钱卷走了并起诉离婚,面对儿子没有治疗费和还在读大学的孙女需要学费的困境,无奈之下,抱着试一试的心理,他敲开了驻村法律顾问徐静办公室的门。

在了解王大爷的情况后,徐静立即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最后援助中心指派徐静为王大爷提供法律援助。援助中,徐静三次找到王大爷的儿媳妇做工作,为她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次次给她讲道理。事情最终在徐静的倾情援助下得到了满意的解决。

村一级是司法服务的末梢,也更贴近群众。据了解,为健全和完善社会法律服务体系,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市司法局开展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到村一级,通过开展法律帮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作出了一定成绩,做到了司法行政接地气、暖民心、受民赞。

目前,全市共聘请47名法律顾问,分配至全市203个村(社区),实现了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