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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竹市委十三届第81次常委会议召开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8-11-06
本刊消息 11月2日下午,中共绵竹市委十三届第81次常委会议召开。市委书记陈万见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远骏,市委副书记晏世莹,市委常委杨凯、李麒麟、黄勇、马军、孙武、樊晓鹏、杜文钲、刘昌华出席会议。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侯光辉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传达学习了《彭清华同志在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推进成都平原经济区协同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关于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彭清华同志在全省“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总结座谈会上的讲话》、《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和德阳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思想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三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推进会会议精神,听取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绵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和绵竹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情况报告,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做好绵竹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在建立“河长制”、加强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的管理、实施排污许可制度与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面有诸多亮点,对我市深入实施“河长制”,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进一步细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执法监督等主要任务,全面推动治水管水工作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实施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要把学习、宣传《水污染防治法》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特别是要深入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宣传,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为《水污染防治法》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职责,注重源头防治,强化过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绵竹水污染防治水平。 会议强调,在全省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推进成都平原经济区协同发展工作会上,省委书记彭清华深刻阐述了成都平原经济区在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中的“五个重要使命”,指明了成都平原经济区同城化一体化发展的努力方向、着力重点和保障机制,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绵竹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抓住成德同城化这个历史机遇,积极对接相关领域,完善相关规划,用好各种利好政策,为绵竹加快建设“工业强市、文旅名城、美丽家园”作出最大努力,为德阳在全省“一干多支”发展格局中贡献绵竹力量。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总结座谈会精神,总结好、转化好、运用好我市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果,努力促进成果转化为可操作、可督查、可考核的行动方案和务实举措,坚定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让活动成果在工作实践中真正体现出来、见到实效。要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巡视绵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整改标准、整改要求、整改内容上认真对标,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方案、落实举措,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措施最严格要求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全市上下要继续发扬“敢想敢干敢担当、创新创业创一流”的新时期绵竹精神,认真分析三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坚持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时刻保持定力、担当和激情,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努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会议还就市政府党组关于《<九寨沟县人民政府、绵竹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协议>补充协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市领导刘水、陈善勇、罗桃、刘玉、陈剑,市人民法院院长,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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