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名字写错了钱还能要回来吗?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8-11-08    

本刊消息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通常是证明双方债务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但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借条写错名字的情况,甚至有的借款人还会故意将自己名字写错,以便日后赖账。那么,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借款还能要回吗?近日,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最终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依法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

拱星镇的袁某芳和郑某是朋友关系,2017年,郑某向袁某芳借款人民币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转眼之间借款期限已到,可郑某却迟迟没有还款,数次催款没有结果下,袁某芳把郑某告上了法庭,但郑某却提出,借条中债权人是袁某芬,而不是原告袁某芳,并以此为由不偿还该笔借款。

法庭上,原告袁某芳提供了转账、借条等证据,并且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实了郑某书写该借条的事实。在证据和证人出庭情况下,郑某终于承认了书写姓名故意写错的事实,且认可了借款。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郑某称借条上载明的出借人为“袁某芬”,与原告袁某芳的姓名有一字之差,但是,根据借条、银行转款凭证、两名以上的证人出庭作证证明郑某书写借条的事实,能够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锁链。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郑某偿还袁某芳借款2万元。

针对该案,法官提醒,借条作为个人或单位在借款、借物时所写的书面凭证,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因此,如何规范借条的书写非常重要。一、字里行间不能留有多余空间,应当紧凑;二、认真核对借款人的签名与身份证姓名是否一致,最好写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三、借款人签名应当当面书写,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四、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五、最好在借条中体现借款的原因,以备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