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总部经济34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2-20    
绵竹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总部经济34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
竹预申请告字[2012]第1号
  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绵竹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绵竹市城东新区总部经济34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预申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申请公告地块的基本情况:1、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企业办公);2、地块面积(亩):207亩,共分为34个地块(明细附后);3、四至范围:详询绵竹市土地储备中心;4、总部经济总规划技术指标(单个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拍卖出让时公布):容积率:1.25;建筑密度:29%;绿化率:28%;机动车位:600个;出让方式:拍卖。
  二、预申请公告地块的相关活动安排:1、接受预申请和签订意向性用地协议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3月16日止。2、预申请地点:绵竹市土地储备中心。3、预申请保证金:见地块明细。
  三、企业报名资格要求:1、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2、税收30万元/年以上;①、税收在50万元以上的公司(企业)可以申报5亩以上的地块;②、税收在30-50万元之间的公司(企业)只能申报5亩以下的地块;3、本地注册的工商企业(需年审合格);4、招商引资企业(凭与开发区或招商局签定的招商协议)。
  四、重要提示:1、预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到预公告指定地点办理预申请手续;2、预申请人可以预申请一个或多个地块,申请多个地块的按面积最大的缴纳保证金;3、地块的预申请保证金为20万元/亩(具体见附表);4、企业未预申请的,不得参与绵竹市总部经济第一期用地拍卖出让活动;5、单个地块预申请人不足3人的,该地块将不纳入绵竹市总部经济第一期用地供地计划,预申请人可在预申请报名截止日后申请退还绵竹市总部经济第一期用地意向性用地保证金;6、绵竹市总部经济第一期用地拍卖活动启动后,预审请人按拍卖公共要求,凭意向性用地协议和预申请用地保证金票据到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预申请用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买保证金;7、一个企业只能竞得绵竹市总部经济用地一个地块。
  附件:1、预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2、总部经济三十四地块面积及保证金明细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预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
  一、预申请材料须由预申请人本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权受委托人提交。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交的预申请材料包括:1、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登记证明(如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注册资金证明,上一年度国、地税完税证明。

附件2:总部经济三十四地块面积及保证金明细表(单位:亩、万元)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保证金
地块一  5.47    110
地块二  5.62     120
地块三   4.59    100
地块四   4.41    90
地块五   4.83    100
地块六   4.95     100
地块七   5.46     110
地块八   5.72     120
地块九   5.03     100
地块十   5.66     120
地块十一  6.22     130
地块十二  5.63     120
地块十三  5.47     110
地块十四  5.43     110
地块十五  7.05     140
地块十六  5.79     120
地块十七  5.24     110
地块十八  9.71     200
地块十九  7.94     160
地块二十  7.14     150
地块二十一 6.53      130
地块二十二 6.17        130
地块二十三 8.07        160
地块二十四 7.46        150
地块二十五 6.42        130
地块二十六 6.52        130
地块二十七 7.25        150
地块二十八 6.86       140
地块二十九 4.39       90
地块三十   7.02     140
地块三十一 7.23        150
地块三十二 5.90        120
地块三十三 5.04      100
地块三十四 4.80        100
 合 计   207.00    4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