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作者:何菲 张娟     来源:     日期:2019-01-03    

本刊消息 1月1日,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正式启动。从当天开始,485名经济普查人员佩戴《普查指导员证》、《普查员证》等,手持移动终端设备(PAD),对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2018年年度资料进行逐户登记。副市长罗桃、曾学武分别前往东北镇、剑南镇、孝德镇等地指导入户登记工作。

“您好,我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员,我们将对公司的营业收支、成本、人员以及其他经营情况进行核查。”1月1日上午,普查员佩戴证件,来到孝德镇乘势车业进行登记。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安排,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自1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据了解,此次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填报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据悉,此次经济普查共涉及我市21个乡镇、203个村(居)委会、4000余个法人、5000余个产业活动单位及近800户个体经营户,普查任务繁重而艰巨。

入户登记期间,普查员将根据2018年开展的经济普查清查所采集的单位名录一一进行入户登记,并使用PAD对普查对象的具体经营地点进行GPS定位,将企业基本信息存入系统。此外,普查员还会对普查所需的相关证照进行核实,并根据与普查相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资料采集数据。据了解,每个企业单位的普查登记用时约为半个小时,每个个体经营户仅需10分钟。

就如何做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罗桃、曾学武要求,各乡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普查对象的配合和支持,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高效、有序、准确进行;要增强普查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认真细致做好填报登记工作;统计部门要了解和解决普查登记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把严数据质量关,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对普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立案查处,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普查造假、弄虚作假。

市经普办、统计局、商务局、经科局以及东北镇、孝德镇、剑南镇负责人参加入户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