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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9-01-08
撬动信贷投入助推乡村振兴 我市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
本刊消息 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我市积极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简称“风险补偿金”),以撬动金融资本加大信贷投入,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发展动力。 组建规模。风险补偿金的组建规模为1000万元,其中2018年安排600万元,2019年至2022年每年安排100万元。目前,2018年安排的600万元已拨付到位。按计划,风险补偿金撬动合作机构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的贷款规模原则上为风险补偿金的10倍。 合作方式。根据《德阳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选择与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合作银行开展三方合作,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规定开展业务。 支持对象。风险补偿金的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风险补偿金获得的贷款用于乡村振兴发展领域,优先支持粮食生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济、新农村建设等。 风险补偿。风险补偿金主要用于撬动合作银行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支持对象的贷款投放,补偿合作银行的部分风险损失。按风险共担原则,当单笔贷款发生损失时,合作银行、风险补偿金、担保机构按3:3:4的比例共同分担。 专户管理。按要求设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账户,统一由市农业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账户内资金专项用于风险补偿,不得调整、挪用、转移用于其它任何方面。 风险防控。市农业局协助合作银行加强对贷款主体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实行贷款月报制度,对贷款运行进行动态监管,分析研究月报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同时建立诚信管理激励惩戒制度,约束贷款主体的贷款行为,防控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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