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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市全面进入禁渔期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9-03-05
本刊消息 3月4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渔政站了解到,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长江生态保护战略部署,进一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我市开始全面开展2019年禁渔管理工作。 据悉,今年的禁渔区为全市天然水域,禁渔期为2019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类型为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为切实抓好春季禁渔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春节禁渔管理工作,保证各项禁渔工作落实到位。水产渔政站负责禁渔日常工作,严查禁渔期内违法捕捞等行为,重点查处电鱼、炸鱼、毒鱼行为;积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沟通协调,加强渔政、公安执法合作,打击各种破坏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 此外,各乡镇要结合“河长制”、“打黑除恶”及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精心组织部署,细化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确保禁渔期制度实施到位,把禁渔管理和打击非法捕捞的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使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提高人民群众的禁渔意识,积极配合和支持禁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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