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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情况考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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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1
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组将于2012年3月1日至2日对我市推进“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达到标准的城市,将报请省委、省政府审定,并授予“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称号。
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我市“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电话:(0838)6220062”将受理广大城乡居民对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情况的反映,请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与监督。 绵竹市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