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9-04-25    

本刊消息 4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映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大平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绵竹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控中心、绵竹市环境监测站、绵竹市第五水厂、绵竹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座谈会上,绵竹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就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张映琪指出,我市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上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全市水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他希望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工作安排,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务实有效的举措全力整改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市全面有效贯彻落实;要补齐水环境保护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短板,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市政府要增强依法治污意识,全面担当起法定职责,相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全天候、全流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市人大、乡镇人大要一如既往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落实;人大代表要深入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呼声,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绵竹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负责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