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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大力气整治 提升乡村“颜值”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9-08-28
——我市彩钢棚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鲜花盛开,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民风淳朴,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在板桥镇五星村“竹篱人家”,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了幸福的“味道”。 为了改变“竹篱人家”以前脏乱差的面貌,板桥镇采取修旧如旧、因陋就简、就地取材的方式,重点推进了“三大革命”和彩钢棚整治,因地制宜引导农户,形成合力共同参与,打造了低成本、效果好、独具乡土特色的乡村景观。 今年以来,按照中、省、市乡村振兴大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和要求,我市精心组织、由点及面、全力推动,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彩钢棚“四大革命”,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实现乡村景区化,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 按村划分片区 形成三级联动 按照“规划控制、行政整治、村民自治”的治理思路,我市将农村彩钢棚(房)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市城乡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及时出台《关于规范市域内搭建彩钢棚(房)的意见(试行)》,组织市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以及试点乡镇,研究制定农村彩钢棚(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市按照分片包干原则,将专项整治任务按村划分片区,集合市政府、部门、镇村力量,形成三级联动,为农村彩钢棚(房)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严格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定期召开工作会及时掌握各镇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方向准确、推进有序、效果显著。 “在整治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先自治,后整治’原则,鼓励村民自治。通过开坝坝会、组长大会、村民大会以及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促进作用,引导村民自行拆除。”西南镇红明村党支部书记王世军告诉记者。村民申请实施彩钢棚(房)改造的,不摊派、不预设整改样式,由村(社区)与村民结合整改标准及要求,协商沟通,签订《人居环境整治协议》,由村(社区)与专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协议》《安全协议》,由专业人员实施整治,把彩钢棚(房)专项整治行动引导为村民自觉行为。 因地制宜 分类实施 “以前的彩钢棚乱搭乱建,七零八落,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现在经过整治,彩钢棚的‘颜值’也提升了,看起来也更美观了,整治效果很好。”很多群众为整治行动点赞。 据了解,我市针对各类农村彩钢棚(房)制定了“一拆、两改、三补贴”的专项整治方案。对乱搭乱建、影响村容村貌的,坚决拆除;对满足群众日常需要、又不影响环境风貌的,鼓励喷漆改色;对交通要道、重点区域的农房及彩钢棚,进行景观化提升改造。在拆除措施外,针对各村实际情况,指导试点镇细化镇域整治方案,按照“一镇一主题、一村一元素、一院一特色”的原则,拟定喷色改造、仿小青瓦改造等措施,让整治工作更有针对性,更贴近村民的实际需要,提升了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同感。 各乡镇按照属地负责,对辖区彩钢棚(房)开展全面整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彩钢棚坚决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通过“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销号”的动态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高标准落实,实现整治规范化、精细化、长期化。 据了解,我市今年计划改造农村彩钢棚(房)47.6万平方米,其中“双圈层”农业产业大环线区域、镇村主要道路沿线周边及可视范围内的彩钢棚(房)21.4万平方米,其他区域彩钢棚(房)26.2万平方米。选取孝德、土门、遵道等乡镇开展彩钢棚(房)专项整治试点,截至目前,我市完成“双圈层”农业产业大环线区域、镇村主要道路沿线周边及可视范围内的彩钢棚整治约18.4万平方米,完成其他区域彩钢棚整治约9.4万平方米,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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