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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9-10-29
本刊消息 10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映琪主持召开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水、廖大平、陈善勇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王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麒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陈阳波,副市长李强、黄和川,市政协副主席陈剑,市人民法院院长杨三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安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彭波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1-9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8年决算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希望,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积极摸排线索,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严打整治;要重点对横行乡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等乱象进行严厉打击。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行动;要注重巩固成果,针对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问题,着眼长效常治,探索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扩大专项斗争战果。 会议要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强化规划引领;要在产业振兴方面立足实情,突出特色,走专业化、规模化路子,促进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要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壮大主体特色产业,规范高效安排项目资金投入,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会前,与会人员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行了学习。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汉旺镇、孝德镇、齐天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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