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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乡村建设的“绵竹样板”
作者:张娟
来源:
日期:2019-10-30
——我市建设法治乡村的实践与思考
徐守椿/摄
李露平/摄
王平/摄
申梨/摄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稳步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并首次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做出了哪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当前还面临哪些问题?下一步有何打算?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提高站位,我市乡村法治建设初见成效 建设法治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保障,进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市在建设法治乡村过程中,努力寻求突破方向、破解治理难题,通过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制,探索形成了符合绵竹实际的“三维”工作法,积极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 成效A:共建 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走进孝德镇年画村,随处可见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法治年画。“咱们的法治年画受欢迎吗?”“当然!我们这里可是全国四大年画的发源地之一。”在年画作坊里,正在画年画的村民李发蓉告诉记者,画法治年画不仅能挣钱,还能让村民经常接受法治文化的教育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变“被动普法”为“主动学法”。 近年来,孝德镇年画村充分挖掘本地年画资源,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将年画文化与德孝文化、法治文化、农耕文化有机结合,传播法治精神,传颂德孝文化,传扬村规民约,并以参观年画、年画上墙、亲手绘制法治年画等方式,寓教于乐,提升群众法治文化素养。 成效B:共治 法治服务乡村社会治理 “我们院有49户人家,共96人。”在板桥镇五星村“竹篱人家”社区,由村民们通过院落会推选出来的院长尹显琼告诉记者,她平时主要负责院里的卫生管理、纠纷化解、院落评分等。不仅如此,社区家家户户门口都挂着一块“三员共治”的公示牌,即充分发挥群众身边普法员、民情信息收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的作用,服务乡村社会治理。 今年以来,板桥镇五星村“竹篱人家”社区以完善村民自治为抓手,通过“凉亭坝坝会”、“民约大家定”等模式,引导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垃圾治理,推进污水、厕所、垃圾“三大革命”,探索出了“房前屋后自己扫、公共区域轮流扫、道路沟渠保洁扫、每月一次集中扫”的自治机制,形成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 成效C:共享 法治保障乡村产业发展 在遵道镇棚花村,曲径通幽、青砖黛瓦、小桥流水,成群结队的游人或吃一顿丰盛的农家菜,或选一间心仪的民宿住下,玩得不亦乐乎。目前,棚花村有精品民宿、农家乐43家,乡村旅游已成为一张响亮的名片,这些都离不开法治的服务与保障。 近年来,遵道镇棚花村按照“1+1+6”思路,以党建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实施法治、德治、自治和治脏、治乱、治违,积极探索“自建+统管+共享”模式发展民宿新产业,以“支部+协会+业主”模式发展特色农产品,以“定期+及时+长效”模式服务基层治理,以“协商+联络+平台”模式开展村民议事,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创新举措,“三维”工作法扎实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近年来,为破解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难题,我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举措,通过开展“三维”工作法,走出了一条民主法治、生态文明与美丽乡村建设互促共进的新路子。一是三方联治,全面提升自治德治法治水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法治导向,积极推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探索创新党委政府、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三方联治社会治理模式,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三员共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有效整合现有力量和资源,契合法治绵竹建设,以普法宣传教育、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化解为重点,探索培育人民群众身边普法员、民情民意收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三员共治”新模式,实现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三是三招齐治,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机制建设,立足强宣传、优服务、重治理的工作理念,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下一步,我市还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德阳市委和司法厅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努力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法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尽管我市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是对标现代社会和先进地区,仍然存在着一定差距和问题。记者通过采访市司法局了解到,乡村法治建设认识有偏差、村民法治意识淡薄、乡村法治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法治宣教推进依法治理成效相对不够、乡村法治机制还不够健全、运行不够规范等问题是目前我市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的短板所在。 综合分析其原因,我市该如何克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走出一条法治乡村建设的“绵竹样板”?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给出了有针对性地意见和建议。 1、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村(社区)干部法治理念。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组织保障,选优配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先锋模范作用、“头雁”引领作用,提高村(社区)对乡村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提高村(社区)干部民主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乡村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加快完善推进“四点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圈。结合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法治保障,积极推进“三员共治”,激发群众活力,实现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护航乡村产业发展。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探索推进融媒体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大数据、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努力探索将“法律七进”从“法治宣传七进”向“法律服务七进”拓展延伸,实现“依法治理七进”。 4、加强示范创建,提升“三治融合”水平。 坚持法治服务乡村振兴目标导向,充分挖掘绵竹本土优势资源,突出自治、法治、德治与群众需求契合点,以自治为核心、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德治、自治、法治“三治融合”,助推乡村振兴,不断开创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 ●记者感言:“郡县治,天下安。乡村治,百姓安”。法治是乡村治理的风向标,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压舱石,是和谐乡村的助推器,只有将法治理念贯穿乡村振兴的全过程,将法治作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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