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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集中反馈巡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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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1-05
本刊消息 10月29日至10月31日,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单位、巡察“回头看”单位和砂石整治专项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今年4月至9月,市委巡察组对清平镇、土门镇、什地镇、拱星镇、金申集团公司、市红十字会、市信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审计局、绵竹高新区、市统计局、市发改局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玉泉镇、西南镇、兴隆镇、金花镇、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等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对汉旺镇、清平镇、天池乡、广济镇、玉泉镇、金花镇、富新镇、什地镇、绵远镇、新市镇、兴隆镇、拱星镇等12个乡镇党委开展了砂石整治工作专项巡察。巡察组按照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了解情况,发现了被巡察单位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砂石整治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共发现问题280个,问题线索12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有关情况并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议,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总体向好,各项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不同程度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委(党组)议事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虚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彻底、砂石整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整改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坚决克服巡察整改中的错误倾向,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推动问题全面整改;三要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被巡察党组织要加强整改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均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全面认领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市级分管(联系)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及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反馈;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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