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作者:刘菲     来源:     日期:2019-12-10    

本刊消息 12月10日上午,我市召开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市委书记陈万见,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麒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军,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曾学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德阿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善勇,副市长石磊,市政协副主席刘玉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到的专家有四川宏基原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一级注册建筑师吴捷,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罗龙。四川省政府驻德阳城乡规划督察员何俊其,德阳市人民政府派驻绵竹城乡规划督察员封达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中乾·世纪城总体规划调整暨(四期)建筑与规划方案设计》;审议并通过了《仟坤·水街东区工程项目建筑规划设计》《绵竹市西南镇图强村村规划》《绵竹市遵道镇棚花村村规划》《绵竹市东北镇天齐村村规划》《绵竹市富新镇文永村村规划》《绵竹市孝德镇年画村村规划》《绵竹市广济镇新河村村规划》。

在认真听取各个规划设计单位的规划设计方案汇报后,与会领导、专家和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本着结合实际、着眼未来、尊重科学和设计规范的理念,就规划设计方案的设计思路、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功能布局、设计效果、交通组织等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优化和提升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规划对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在村规划编制时一定要围绕“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生态环境不破坏、建设用地不增加”,坚持多规合一、统筹安排、保护生态、传承文化、优化布局、节约集约、体现民意、突出特色的原则,在加强现场调研,摸清土地构成和民情民意的基础上,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域旅游规划等的衔接,着眼村中长期发展需要,合理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确保规划实用、管用、好用。

会议要求,规划编制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划政策,充分吸纳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各个规划设计方案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

市委办公室主任李文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程德刚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