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攻坚 基本解决执行难
作者:王虹 文/图      来源:     日期:2019-12-20    

——关于对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调查

 

如果说司法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院的执行工作就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执行难问题,那么,我市在破解执行难工作上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效果,还面临哪些问题?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了解。

A、成效:

1、团队运行 提高质效

“之前听说执行很难,没想到我的案件才立案没多久就拿到钱了。”日前,在市人民法院,申请人谭某感慨道。

原来这得益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实行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化办案模式。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建立了“繁简分流、分类分段”的办案机制,实现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化工作模式并进行量化,执行团队各团队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从而形成流水线式的工作形式,提高执行质效。其中,团队内部由员额法官为核心,负责团队内案件的统一调度,把握执行团队工作的重点和大局,合理安排团队工作;法官助理对员额法官负责,在员额法官指导下开展接待当事人、主持调解、起草法律文书、查封扣押等辅助工作;书记员根据员额法官要求做好执行笔录、文书送达、信息录入、整理卷宗等,执行法警配合强制措施的实施。这一团队执行模式将不同执行阶段同质事务交由固定人员实施,分类分段集约办理执行事务工作,实现了执行案件“简案快办、繁案精执”。

2、强制措施+信用惩戒攻克“执行难”

“法官,你快把李某某和张某某的名字从你们的执行悬赏快闪短片上撤下来,我们马上还钱。”今年五一收假一上班,两位“特殊”的当事人就先后来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焦急地找到执行法官说道。他们正是市人民法院在五一期间发布的执行悬赏公告上被执行人李某某和张某某的家属。两位家属找到执行法官表示,亲朋好友看到执行悬赏通告后,对两人议论如芒刺在背,他们将积极和申请人沟通,主动帮助被执行人一起履行义务。最终,两位被执行人先后履行完了还款义务。

市人民法院在用好失信惩戒的同时,还强化对妨碍执行行为的制裁措施落实。日前,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肖某某不服判决依法提起上诉,后经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案件中,在市人民法院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并生效后,被告人肖某某及郑某某未履行判决,原告张某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告人肖某某、郑某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终结了该次执行。此后,被告人肖某某以他人名义在新疆先后融资租赁了两辆大型货车并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盈利状况良好,法院恢复了强制执行,并再次向肖某某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但肖某某既未向法院如实报告其经营货车及盈利的财产情况,也未履行判决义务。由于肖某某采用更换电话号码、推诿拖延、隐匿财产等方式怠于履行判决义务,其经营货车的盈利被运输公司抵扣了其他费用,货车也因经济纠纷被融资租赁公司抵扣,导致法院判决长达八年时间得不到执行。为了打击其违法犯罪行为,市人民法院将肖某某的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3、专项行动助力破解执行难题

今年9月17日至20日,一场为期四天的“执行大会战”集中执行行动悄然拉开。18日下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待室中人声鼎沸,数名法警全副武装巍然站立,对需要采取拘留措施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后,法警便立即为其带上手铐当众带走。这一幕是市人民法院执行大会战的一项“重头戏”——集中约谈,即将一些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通知到一起,由执行法官集中接待、当场处理,旨在通过营造严肃紧张的氛围,给心存烧幸的被执行人施压,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通过本次集中约谈,3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4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3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被当场采取拘留措施。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坚持常规执行与专项活动相结合,提升执行实效,以实实在在的战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法院干警加班加点转战多地,集中査找和约谈被执行人27人,扣划银行存款1012.1万元,查扣车辆5辆,查封房产10套,査封土地10宗。执行各类案件58件,执结38件,到位标的1364万元。集中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5人,拘留4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2人,判决拒执罪1人。通过对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威慑,树立了司法权威。

B、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破解执行难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强,一些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了解,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拒执行,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普遍存在。

2、一些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将因市场风险、交易风险或诉讼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归结为执行不力。特别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此难以理解。

3、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

4、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尚未充分发挥作用、执行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都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影响执行工作实效,执行联动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C、建议:加大对拒执行为惩治力度,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市政协委员张苗:执行工作不仅是法律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解决执行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议市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强制措施,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打击暴力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行为。综合运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联合信用惩戒等威慑机制,保持对规避执行行为的高压态势,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

市政协委员陈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支持执行工作,进一步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市人民法院要与相关部门健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新格局。各联动部门和单位要加大配合支持力度,强力推进联合惩戒和网络查控体系建设。同时,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不断开发信息查询系统新职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数据库,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市人大代表曾启艳:要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平台、新闻发布会、报刊、宣传栏、展板等渠道,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支持执行工作。以典型执行案件为重点,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