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军辞去绵竹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1-02    

2019年12月31日绵竹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

 

根据陈军(绵竹市信访局副主任科员)本人提出辞去绵竹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绵竹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军辞去绵竹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