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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通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将被罚款或拘留
作者:刘菲
来源:
日期:2020-01-07
1月1日,重庆市一小区居民楼发生火灾。救援中,因消防通道被堵,消防员不得不现场切割隔离桩,与群众合力掀翻堵路车辆。万幸的是明火很快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2019年12月30日的另外一起火灾,同样是在重庆,同样是消防通道被堵,同样是群众合力抬车疏通通道,事故仍造成6人死亡。短时间内接连发生的两起火灾,让“消防通道被堵”成为街头巷尾热议话题。 消防通道被堵塞 占用的情况离我们并不遥远 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全国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中,80%以上有消防通道堵塞情况;近10年的群死群伤火灾中,约半数是因为消防通道阻塞,对此,引发了我市不少市民对工作和居住环境的消防通道的担忧。 “前一天才看到重庆火灾的相关报道,第二天就遇到消防通道被堵的情况。”城区大南路附近一小区居民告诉记者,1月2日中午,一辆红色的外来车辆驶进小区,发现小区停车位满后,车主直接将车停放在某单元楼栋口,直至晚上7点车主也未出现。当晚,小区居民拨打110求助,交警赶到后也只能通过喇叭喊话车主,让其挪车。“因车辆停放在小区内,交警也不能拖车或者处罚,每次报警感觉都很尴尬。”这位居民告诉记者,小区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堵塞的情况时有发生,仅近3个月他就遇到4次。因为车停放在小区内,每次只能通过交警通知车主前来挪车,而这样的处理方式,让违停车主几乎没有违法成本,导致屡屡再犯。 理顺机制 提高违法成本 畅通“生命通道” 救火如救命。记者从我市消防救援大队获悉,近期,辽宁、重庆等地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由于消防通道被堵,严重影响火灾扑救,社会反响强烈。为切实加强消防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老大难”问题,1月3日,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通告,整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 《通告》明确了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消防通道承担的责任,包括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线,设置警示标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用技防措施保障消防通道不被占用,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等。 《通告》明确,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那么,一旦发现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如何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可向消防救援部门、交警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举报。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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