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除违法建筑 村民“爬房”野蛮阻碍
作者:本刊记者 周洋     来源:     日期:2012-04-10    
  本刊消息 3月31日上午,记者接到热心市民热线,称他们在西南镇檀兴村一组看到,四名村民爬上屋顶采用极端的方式抗拒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到底是什么原因引发了这一幕呢?
  记者来到现场时看到,房屋周围已经围满了当地群众,在一排未修建完成的房屋屋顶上,三名中年妇女和1名老大娘手持汽油瓶,和工作人员对峙着,看到这种情况大家都是议论纷纷。据围观村民介绍,上面坐着的老大娘姓郑,今年已经78岁了,另外三名中年妇女分别为郑大娘的两个女儿和儿媳,她们均属酒城一期工程拆迁户。
  现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政府征收了檀兴村一组的土地,补偿了失地农户的经济损失,并安排了农户失地后的生活。可是今年3月3日晚,孔某等三户村民私自圈占檀兴村一组集体土地约400平方米,自行修建了21间房屋,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事件发生后,绵竹市规划局于3月4日送达了《绵竹市规划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限三户村民在3月4日15时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三户村民拒不拆除。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了《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3月31日,规划局根据该决定书依法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建筑物实施行政强制拆除。当天三户村民对执法部门的行为一时难以接受,爬上房顶阻止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于是引发了这场爬屋的闹剧。
  “喊你不要修就不要修了嘛,这样子爬到房子上也太不像样了。”郑大娘几人的过激行为引起了附近村民的激烈议论,大家纷纷对这种行为表示不认可。
  因为考虑到四名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执法人员一直采取劝说的方式。在围观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协商工作持续到下午5时左右终于取得成功。四村民自行从屋顶上下来,并且配合了执法人员的工作。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当晚8时左右,执法人员对孔某等三户私自搭建的房屋进行了拆除。
  西南镇镇长李文强告诉记者,乱搭乱建行为是违反《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这次强制拆除这起乱占乱建的建筑,一方面有效地维护了该镇城乡规划和国土管理的秩序,另一方面有效地维护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共同权益,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下一步他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措施,坚决打击乱占乱建的行为。
  相关部门借本刊提醒广大群众,解决问题要走法律的途径,不要采用过激的行为抗拒法律。“不管是单位、组织,或者是个人,一定要依法进行建设,如果以后还有这种违法行为,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甚至打击。”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