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常委会一行来我市开展立法调研
作者:王虹 责编:李莲     来源:     日期:2020-04-03    

4月2日下午,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正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到我市,就《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开展了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映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大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彭波参加座谈会。

座谈中,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围绕条例草案,对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的范围划定、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多元化、上位法是否和条例(草案)相冲突、具体措辞的合理性、以及从强化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出发,针对个别具体条款提出了意见建议。

记者获悉,条例(草案)共四十四条,旨在引导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其中,对公民在维护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交通安全等方面应该怎样做进行了详细明确,还提出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最值得关注的是,明确了禁烟场所吸烟、机动车未低速通过积水路段、未在规定地点停放共享机动车等方面的处罚条款。

蒲正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积极提出意见与建议,以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会认真梳理和归纳各方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修改和完善《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更好地促进市民文明观念的提升,更加有效地推动全市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市级各相关部门、部分镇(街道)和市人大代表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