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及清平乡试鸣防空袭演习警报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5-03    
  为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防空袭警报信号特征,检查我市防空袭警报设备性能,保证战时有效鸣放防空警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的规定,我市定于2012年5月11日14时整,在市区及清平乡鸣放防空袭警报。
  防空袭警报信号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时间为共3分钟。请市民注意了解防空警报信号特征,听到警报信号时,不必惊慌,照常工作和活动。
  特此公告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