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公租房?记者帮你来打探
作者:本刊记者 谭明剑     来源:     日期:2012-05-07    
  申请公租房要具备哪些条件?怎样申请公租房?近日,不少市民给本刊打来热线(6209581),希望通过媒体帮忙了解下。为此,本刊记者到市住建局为市民进行了申请条件等方面的打探。
  据市住建局房管科科长胡洪介绍,公租房建设完工后即可开始申请,具体申请时间住建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在社区、乡镇进行通知。根据《绵竹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城镇家庭)。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户籍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剑南镇、东北镇、西南镇)内,且无房居住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长期居住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其原租住的公房、企事业单位临时宿舍因城市规划、改造拆迁或因自然灾害导致毁损,现无房可住的家庭均可申请公租房。经审查符合申请登记公共租赁房条件的,根据房源实际情况,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编制配租方案经公示后进行公开配租,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胡洪告诉记者。
  那么,申请公租房时应具备哪些申报资料?胡洪告诉记者,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时,应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绵竹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属拆迁安置的应提供拆迁协议书,租住原绵竹市瑞祥房产有限公司公房的,应提供已解除原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原破产、解体、改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应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