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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调解效果好 母子纷争终平息
作者:本刊记者 何菲
来源:
日期:2012-05-21
近期,市人民法院孝德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邀请当地村主任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一方面请他们帮助法官做工作,顺利调解案件,化解矛盾;一方面通过个案指导,具体生动地给基层干部和民调员讲解民调知识,提高民调员化解纠纷的能力。
原告尹某年近九旬,共生育子女七人,自分家后一直由其中两个儿子即本案被告赡养,老人的承包地也由二被告共同耕种。2011年初,二被告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赡养协议,尹某的赡养义务改由外地的小儿子承担,二被告继续耕种原告承包地。由于在外地生活不习惯,尹某不久便回到绵竹,但因有前述协议,二被告未对尹某尽赡养义务。2012年初,原告尹某以二被告未给称粮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自己的承包地。经过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二被告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原告尹某随即撤回了诉讼。 撤诉后不久,原告尹某再次向孝徳法庭提起诉讼,认为二被告不会履行赡养义务,坚决要求收回承包地。在给二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承办法官向二被告了解了原告三番两次起诉的缘由。据二被告称,原告自分家后没有再种地,生活也一直由二人照顾,他们不同意老人收回承包地。二被告说,老人之所以三番两次提起诉讼,全因其女婿从中怂恿,女婿是外地人,看到原告所处的年画村发展好,房屋和土地升值空间大,让老人收回承包地,其就能从中得到好处。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应切实安顿好老人的晚年生活,开庭时,法官邀请当地干部和民调员一起参与调解。经过大家耐心细致地劝说,尹某和两个儿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不再要求收回承包地,二被告定期给原告称粮拿油,让原告的生活有所保障。 民间矛盾纠纷的化解,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这样才能解决深层次问题,这种方式,既让民调员发挥其来自群众、容易与群众交流的优势,在法官的指导下,将民调工作做实;又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了社会矛盾,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