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动干戈法 官调解化玉帛
作者:本刊记者 张娟     来源:     日期:2012-05-29    
  5月22日,剑南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由邻里之间在生活中引起的纠纷问题。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等多个角度给当事人耐心细致地作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愿,使积怨已久的矛盾成功化解。
  事情的起因得从绵竹广场东40号的一处居民住宅楼说起。住户徐某和李某两家分别住在同一栋楼的三层和四层,本来两家人楼上楼下住着,关系还不错,但是地震后由于屋顶渗水和房屋采光等问题,双方起了争执,后来徐某一家一纸诉状,把楼上的李某一家告上了法庭。
  调解中,作为法官的陈启华分别来到原被告徐、李两家家中实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据徐某反映,李某家在对面楼堡上种了些花草,平时要安全到达对面,就得从李某家放在栅栏上的铁板上经过。徐某认为这块铁板不仅挡住了自家房屋的采光,而且也对楼下的住户产生很大的噪音污染,希望李某将其拆除。此外,对于李某家厨房、厕所等处出现的渗水问题已影响到楼下正常的日常生活,徐某希望李某能尽快解决。对于徐某的说法,李某显然不同意,对徐某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反驳。
  听完双方的陈述以后,法官根据多年基层工作经验判断,两家通过调解还是可以达成一致的,主要是要找对切入点和突破口。在充分了解事情原委的基础上,法官分别在徐、李两家家中进行面对面的交谈,心平气和地进行调解,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并对徐、李两家进行了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制教育,让两家明确自身行为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官还专门与徐、李两家的子女进行交流,希望两家都能够理性面对纠纷,积极寻找解决途径,和睦相处,否则不仅影响两家关系,还影响正常的生活,百害无利。最终,在法官近三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这对近邻却因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大动干戈,甚至闹到了法庭,不仅伤了邻里和气,也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在这里记者也提醒广大市民,遇事需冷静,凡事好商量,特别是邻里街坊要多沟通,多站在对方的处境思考问题,这样才能和谐共处,开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