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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出租汽车从业员被退出行业队伍
作者:王 勇
来源:
日期:2012-05-31
拾到财物不及时上交 有悖于职业道德
我市一出租汽车从业员被退出行业队伍 出租汽车驾驶员每天与广大乘客打交道,应该以诚实为本,在营运工作中讲实话、办实事。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乘客不小心将随身物品遗忘在车上,驾驶员遇到这种情况,应设法将失物归还原主,无法归还的应主动上交,决不可以挪用、侵吞或丢弃,这也是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的重要体现。然而,近日在我市发生的一起出租汽车驾驶员拾物不及时上交的事件,值得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深刻反思。 5月18日下午,一名上海来绵竹出差的乘客在新汽车站乘坐出租汽车到市区某宾馆,下车时不慎将装有笔记本电脑、公司资料及随身衣物的行李包遗忘在了该出租车后备箱中。乘客找到市运管所出租办,请求帮助找回失物。出租办根据乘客出具的车票,找到市通达出租汽车公司,与公司人员一起调查此事。事发几天后,几经周折,终于找到当事出租车。据了解,事发当天,驾驶该出租车的为顶班驾驶员邓某,邓某未参加过全市出租汽车从业员培训考试,无服务监督卡,未在市出租办进行登记注册。在找到失物,乘客检查时,发现笔记本电脑电源灯亮着,笔记本发热,有用过的迹象。事实证明,驾驶员邓某拾到乘客遗失的东西不及时上交,邓某不仅无证上岗,其行为也有悖于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和窗口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有悖于优质服务的行业要求,严重影响了绵竹出租汽车行业整体形象。为此,市出租办对邓某作出行业通报批评和将其列入市出租汽车行业黑名单,今后不再进入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从事驾驶服务的决定。其车主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从事经营活动,将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