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款无法收回申请再审 立案庭诉前调解化解纠纷
作者:谭明剑     来源:     日期:2012-06-27    
  本刊消息 近日,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对何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不服申请再审一案通过诉前调解,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做到了让双方当事人感到满意,同时避免了再次审理、减少了诉累。
  2011年8月27日,陈某驾驶中型自卸卡车与罗某发生交通事故,罗某经医治无效死亡,该案于今年3月9日开庭审理。在审理期间由于被告何某(车主)未向法庭说明垫付医疗费的事实,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将医疗费等支付给原告。
  在领取判决书后,何某未发现赔偿金额的问题,等到发现存在的问题时已过了上诉期限。何某便多次到立案庭咨询、要求申请再审。为稳定当事人的情绪,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市法院立案庭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和原、被告双方联系,今年5月15日双方当事人均来到法院,在法官的努力调解和劝说下,原告自愿将多得的21231.4元返还给被告何某,双方当事人对该调解协议均表满意。
  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案的顺利和解不仅保证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被告何某来说也避免了再审的复杂和漫长的等待,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充分展示了立案庭诉前解决纠纷的理念和能力。